<u id="ruqqv"></u>

<u id="ruqqv"></u>

歡迎訪問江蘇人事考試信息網
當前位置:職稱 - 懷孕期間離婚了,是否可以領生育金? - 正文

懷孕期間離婚了,是否可以領生育金?

時間:2023-02-13 13:35:55 編輯: 江蘇人事考試網

在懷孕期間離婚了,女性是否可以領生育金?孕期期內離婚孩子能夠上戶口嗎?下面跟小編一起來看看孕期期內離婚孩子能夠上戶口嗎
在懷孕期間離婚了,女性是否可以領生育金
在懷孕期間離婚了,假如所在的部門購買了生育保險,女性可以領生育金。
《社會保險法》第54—56條法規如下: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早已交納生育保險費的,其職工享有生育保險待遇;職工未就業配偶依照法規享有生育醫療費待遇。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付款。生育保險待遇包含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。
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包含下列各項:
(一)生育的醫療費;
(二)計劃生育的醫療費;
(三)法律、法規法規的其他項目費用。
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按照法規享有生育津貼:
(一)女職工生育享有產假;
(二)享有計劃生育手術休假;
(三)法律、法規法規的其他情形。
生育津貼依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。
孕期期內離婚孩子能夠上戶口嗎
懷孕期孩子能上戶口。
只要有準生證,有醫院開具的醫學出生證明,就可以到本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。對于孩子生下來后戶籍跟誰,是落到男性還是落到女性戶籍上,這要看雙方協商結果。

爱字幕免费版
<u id="ruqqv"></u>

<u id="ruqqv"></u>